辽宁省辽阳市赵德峰等人涉嫌诬陷陷害违法行为
辽宁省辽阳市赵德峰等人涉嫌诬陷陷害违法行为大家好我是举报人:苗德才,男,汉族,1972年6月4日出生
户籍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六团镇太安村
现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国际小区1-3-26
电话: 13478011788
被举报人:赵德峰、李军、马俊杰、田宇、(王世虹、陈志刚为辽宁六建包工头)
工作单位:辽宁省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刑警队
被举报人涉嫌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赵德峰与王世虹、陈志刚等人相互勾结诬陷陷害苗德才虚构事实诈骗劳务费。
2018年4月,王世虹挂靠辽宁六建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六建),承包了辽阳石油化纤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辽化)的电气、暖道设备安装等项目改造工程。让陈志刚出面与六建签订了劳动承包合同。
陈志刚是一一个既无能力又无资金的游民,他不可能完成此合同,就找到苗德才让其配合现场管理工作,并让苗德才垫付全部工程用款及工人工资。
工程竣工后,王世虹为了达到侵占全部工程劳务费和苗德才垫付的工程款的目的,找到了辽阳市公安局宏伟分局的赵德峰等多人密谋设计,让徐世英、孟繁军、李华刚、陈丽艳、刘东、杨晓刚、武新七人做伪证,杜撰了苗德才虚构事实诈骗劳务费的罪名,然后赵德峰弄虚作假,勾结分局相关领导审批,将苗德才刑拘。在报请批捕时,遭到检察院拒绝。最后,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检察院经调查作出了辽宏检公诉刑不诉(2019) 16号的《不起诉决定书》。
苗德才为此被无故关押了11天。
举报人认为,赵德峰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与王世虹、陈志刚相互勾结,诬陷陷害苗德才,其行为已构成团伙犯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多次投诉无果,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 ,清除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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