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定洲:从宋红波简历到刘新云“流毒”—第N次关注“反腐功臣王玉海被抓”
吴定洲:从宋红波简历到刘新云“流毒”——第N次关注“反腐功臣王玉海被抓”
山西省委书记常委们
宋红波简历:曾任山西省信访局综合处处长、山西省委信息综合处主任(副厅长级)、山西省委副秘书长。2016年2月,任山西省委办公厅综合一处处长。2017年9月,拟任山西省委信息综合室主任(副厅长级)。2021年2月,任朔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已经定性的事实:臭名昭著的前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丧失政治原则,毫无“四个意识”,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热衷政治投机,造成恶劣政治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弄虚作假骗取学历,违规配备、使用秘书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滥权妄为造成重大损失。”
不争的事实:在宋红波担任山西省信访局综合处处长、山西省委信息综合处主任(副厅长级)、山西省委副秘书长期间,山西省存在好多长年累月未能解决给党和政府造成恶劣影响的信访事件。可以说,宋红波在担纲山西省信访局综合处处长期间就没有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什么特殊的政绩。没有做出什么特殊政绩就被提拔,原因是什么?背景原因?圈子原因?笔者未解其详。顺乎真理大道的解释应该是:不管是背景原因还是圈子原因都不应该是首要原因,首要原因必须是立足于做人应该具备的合格“道德良知”基础上扎实过关的政治忠诚,最重要的是工作上必须有让人服气且实实在在的成效,而不能“靠背景”和“混圈子”上位。
不容狡辩的事实:根据简历看,2021年2月,宋红波任朔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21年3月3日、4日、5日,就发生了王玉海被技侦定位连夜带走问话笔录、逼迫王玉海给商黎光写“保证书”、非法锁定王玉海早期代笔人并且十余位朔州网警半夜带走代笔人做笔录等等荒唐事件。这些事实,就发生在宋红波任朔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一个月或者不到一个月时间内。
不容狡辩的事实:根据简历看,宋红波在调任朔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之前的工作,全部都和臭名昭著的大F·B分子刘新云有直接交集。
逻辑分析:从现有公开信息看,笔者无法得出宋红波调任朔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与刘新云是否存在直接关联。但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宋红波调任朔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后,以朔州市公安系统为主要代表的朔州政法系统针对王玉海反腐维权的态度和行为表现可谓糟糕透顶一塌糊涂!宋红波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的朔州政法系统对因黑恶势力相东升霸占王玉海牛场所引发的反腐揭发的“处理”过程,到处弥漫着刘新云“流毒”。宋红波是不是导致王玉海在2021年2月以后所有荒唐遭遇的“总导演”?宋红波身后有没有更加有权有势的“大导演”?留待彻查,方见真章。不管怎么说,当前的事实就是:冒着生命危险进行反腐揭发从客观上扎扎实实为“党的政治建设伟大工程”作出实实在在贡献的“反腐功臣”王玉海被实实在在地陷害入狱了。
事实证明:王玉海胆敢对黑恶势力相东升及其背后F·B势力进行反腐揭发,朔州市政法系统就胆敢对王玉海进行公然“政治迫害”(或者“法律陷害”)。
党 中 央对F·B的态度:F·B是亡党亡国的最大敌人,是党和人民事业最大的直接威胁。党 中 央一再明确“反腐零容忍”。
人民群众对F·B的态度: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 中 央最为广大人民群众拍手称道的就是反F·B。人民群众最痛恨的就是F·B。反F·B,是最受人民群众支持、有最大民意基础的伟大斗争。
王玉海披露过的事实:被山西黑社会老大朱强称作“相爷”的***员相东升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事实全部建立在渗透地方权力核心地带基础上并由此深耕延伸。相东升能够把控地方政治人事安排、可以指手画脚批评县长、可以因为公安局长不帮助自己镇压表达诉求的购房人而居高临下批评公安局长、可以在县长办公室骂完县长并且直接一脚把县长办公室的椅子踢出老远、可以欺行霸市、可以在首都把警察一砖头盖倒不被追究、可以命令公安局长做假身份证、可以活活烧死未成年的小后生、可以......
笔者认为:假如宋红波对党 中 央具备最起码的“政治忠诚”,应该这样做:肯定王玉海反腐揭发为党的政治建设伟大工程作出的扎实贡献,肯定王玉海反腐揭发为党和国家挽回的经济损失,肯定王玉海反腐揭发符合党和人民意愿符合历史潮流是正知正念正能量的典型代表。
事实是:由宋红波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的朔州政法委无视王玉海反腐揭发是顺应党心民心顺应历史潮流的正向意义和正向价值,无视王玉海贷款是落实时任市长雷建坤“共同富裕奔小康”的基于“道德良知和政治忠诚”的良性方案,涉嫌指挥或者纵容朔州市公安局不顾工作规则,以刑警代替经侦,主动积极迫不及待对“反腐功臣”王玉海实施“法律陷害”导致王玉海火速关进拘留所。
笔者点评:“反腐功臣”王玉海被不顾吃相难看的朔州市公安局实施法律陷害并入狱,此事,是对黑势力相东升的倔强保护,是对党 中 央“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精神的肆意践踏,是对“政治忠诚”的野蛮凌辱,挑衅历史潮流,玩弄“政治三力”。一句话,在陷害“反腐功臣”王玉海这件事上,由宋红波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的朔州政法委坚定不移站在了历史错误一边,丧失了政治立场,迷失了政治方向,给政法系统面对“反腐零容忍”的良好政治空气制造了政治阴霾,是镇压“反腐零容忍”的实际表现,大错特错。
不知道有没有发生这样的事:假如是宋红波是部署对王玉海“法律陷害”的源头,那么,在要求朔州市公安局对王玉海实施“法律陷害”前,朔州公安局米炳生局长是否对宋红波有过这样的表态:领导的安排我可以去执行,但是,我不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有这样的表态,说明米炳生同志在“政治三力”问题上是过关的,如果米炳生同志也是对王玉海实施“法律陷害”的坚定支持者,那就没有什么好说的,应该彻查!
社会效果:由宋红波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的朔州政法系统坚定不移“陷害王玉海”是对“保护相东升及其F·B利益集团”最好的“投名状”。这种做法,和党心民心形成强烈对冲。“镇压反腐揭发”、“镇压反腐零容忍”的阴霾笼罩在朔州政法系统的政治空气中。
事实必将证明:朔州政法系统应该成为全国政法系统教育整顿的负面典型。
本文主题:直面朔州政法系统主要责任人宋红波,让党和人民看清楚“从宋红波简历到刘新云流毒,山西朔州政法系统问题多多,值得警惕。”
笔者点评:问题在下面,根子在上面。“毒流”的根源是“毒瘤”,只要有“毒瘤”就必定产生“毒流”,“毒流”肆虐,“流毒”就会肆虐。修身的关键是修心,修心的关键是养德,“道德良知认知问题”和“思想政治觉悟问题”是“政治建设伟大工程”的两个重量级要素。“道德良知认知问题”对应的是“做一个良知良能的人”的问题,“思想政治觉悟问题”对应的是“做一个合格***人”的问题。连人都做不好,怎么能把“真正的***员”做好?连人都做不好,怎么可能具备一个真正的***人应有的政治信仰和政治忠诚?惟愿宋红波承担领导责任的朔州政法系统能够警醒并忠实践行“两个维护”。
此信寄给党 中 央、中纪委、国家监委、中 央政法委、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
吴定洲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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