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高碑店:爱家臻品宫商户遭遇强制腾退
2023年8月25日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爱家臻品宫68名商户实名反映高碑店乡政府在没有任何明确合法的腾退拆迁文件的情况下,以一封信的方式告知商户后便组织高碑店村相关人员进行催促商户们强制腾退其房产。腾退后将造成爱家臻品宫的800名商户近3个亿的投资损失,而这笔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https://www.z4a.net/images/2023/08/29/145b0a12b85e0325b.png
通过爱家臻品宫商户的反映材料来看,高碑店乡政府在2023年8月18日前的腾退拆迁工作(准备阶段)并未依法公示、公开,显然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乡政府在2023年8月18日张贴的书面“腾退书面告示”中、包括张贴之前、张贴之后的拆迁行为中,也并未公示所依据上级政府的几号文件、哪项规定,而仅告知“为落实北京市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市、区减量发展要求和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计划……”,规划和计划的纸面规范性文件并未说明,依据哪项规划?哪项计划也不明确,政府对地块规划信息如何不知?。乡政府对“爱家臻品宫”拆迁的具体行政行为,并无准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并违反行政信息公开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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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商户的代理律师处了解到,在2012年之前“爱家臻品宫”产权方“爱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乡政府授权企业“北京市高聚实业公司”签订了土地使用开发建设合同,在法律上视为乡政府已经同意“爱家臻品宫”的产权方,使用乡政府的土地开发建设。然而商户称乡政府口头讲“爱家臻品宫”属于违法建筑要强制拆除,可违建的认定有严格法律程序,包括立案审查调查取证,预先告知行政处罚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再催告督促处罚决定,然后才是做出强制拆除决定并进行公告,最后是履行强制拆除。如果认定为违建的话,乡政府可能构成严重合同违约也涉嫌合同欺诈。乡政府在“爱家臻品宫”建成后的10年里,一直给予“爱家臻品宫”的业主注册公司提供注册地址文件,进行工商注册、门牌规划等行政协助和行政管理;而乡政府现今却将“爱家臻品宫”定义为“违法建筑”予以拆除,果真如此,乡政府具有不可推卸的行政法律责任。如乡政府依然强拆,除给“爱家臻品宫”的产权方造成巨额损失外,由谁来承担“爱家臻品宫”的800多名业主近3个亿的投资损失?
新实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在建设用地的规定中,详细规范了土地征收程序。凸现了本次法规修订中对土地征收工作的重视,也是对实践中巧设名目、规避法律程序侵犯土地权利人权益的违法行为的一个直接回应。从而确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无权责令村民交出土地,更无权强制腾退地上物。
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腾退经常出现侵害民众的土地权益和房屋财产权利的情形。那么,名为“腾退”的项目真的完全不受法律的调整和规制吗?被腾退商户又有什么办法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当电话联系到爱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时,询问爱家臻品宫的商户的损失问题,该负责人以正与乡政府洽谈为由婉约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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