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稳”不是侵犯人权的理由,更不是丑化、施暴的借口!
“维稳”不是侵犯人权的理由,更不是丑化、施暴的借口!-----------------一名二十多年受害人的嘶声呼吁!
家住江苏省兴化市老圩乡潘王村14组的刘伟,男,汉族,1965年5月1日出生,电话13814494988。多年来屡遭地方滥用职权、打压迫害,成为法治中国下最没有人权的公民,谁来拯救!
2001年1月18日在兴化市供电公司老于供电所上班,不幸从12米电杆跌落,造成身体严重受伤。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鉴定委员会评定为六级伤残。随后,我依法进行了诉讼。在我案件还在法院审理期间,2007年7月份,兴化信访局官员不顾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无视法律,滥用职权,弄虚作假,采取暴力手段,把我关押在美其名曰所谓“学习班”的黑监狱里,对我恩威并施,强迫我在他们事先拟定好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然后到多个部门儿盖章公证,但至今都没有给我“调解协议书”,更荒唐是该协议公司主体不存在,在2007年8月16曰已经注销,可是兴化市信访局在2007年8月27日协迫签订没有主体资格的虚假协议书,来掩饰事实真相,欺骗上级有关部门,用潜规则证明该工伤我们已经调解结束,有工商管理局的工商登记表为证,另外更为荒唐的是人民法院的调解书,还要小小的的公证处公证,兴化市信访局造假到什么程度,请求上级领导从百忙之中给予关注,还我残疾人公平公正,法院要求兴化市信访局出具撤销协议手续,法院才能启动工伤赔偿程序,兴化市信访局说该协议没有生效,(一)没有主体资格,(二)该协议没有履行,(三)涉法涉诉案件不属于信访局处理,兴化市信访局就是不撤销该协议及信访终结,法院信访局相互推矮,导致我20多年没有得到工伤赔偿。万般无奈,我只得一直诉讼、上访之中,法院一直败诉。法院判决结果是:此案由信访局调解,要求信访局把该“协议书”撤销。2022年8月1日,承蒙国家信访局领导接待,查看本人提供的证据,交办督办,要求兴化市信访局撤销该协议,要求本人回家等待调查处理。当时市委成立专案组,公安局治安大队多方面调查取证,认为本人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可是我多次要求把处理结果给我。他们答复我是没有人给你纠正。将错就错,一错到底,没有人为你纠错,去得罪当时的人,我只要进京上访,就被他们强行带回。尤其恶劣的是,兴化市地方少数官员为了掩盖真相,竟然把我关进信访局私设的黑监狱七个多月,导致我伤加重,旧伤未愈,又添新伤。自我家破人亡,使我家属承受家庭的重担,积劳成疾,因无钱治疗于2022年9月带着不干与悲痛死亡。儿子是一名***,退伍军人,30多岁光棍儿一人,我常年需要吃药治疗。所有的遭遇罄竹难书,如今债台高筑,已然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曾多次产生轻生的绝望念头。
多年来我在向当地各级政府、各部门投诉无果的情况下被迫成为了一名“上访户”。作为一名“上访人”心中有太多的辛酸与无奈,承受了太多的不公正待遇和人身侵害,就连最基本的人权都无法保证,成为不受保护的“法外人”。一方面极力遏制我的出行,一方面又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制造障碍,可谓是无所不用及。以“维稳”为由彻底扼杀了我的任何出行,让我寸步难行。兴化市信访局指使安丰镇派人二十四小时,限制了我人身自由,并且在安丰镇派出所,遭遇巡防队员欧打,到现在也没有得到处理,使我一个残疾人雪上加霜,我每一次出行都受到伤害,说我是信访维稳人员,只能在家里面,限制了我人身自由,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多次报警,向政府热线反映,他们答复我是政府行为,他们都说了没有办法,他们手段是何等的卑劣、可耻。如此大动干戈、绞尽脑汁用在了歪门邪道、旁门左道上,还能执好政、服务好人民吗?而平常派人对我监视、跟踪(有视频为证)更是司空见惯、家常便饭,我毫无一点的隐私可言,是对一个公民人身权赤裸裸的侵犯。他们如此胆大包天的公然藐视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信访局工作条例》,对抗党中央,什么畅通信访渠道,在大兴化只是形式主义,喊喊口号,已严重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阻碍了建设平安江苏的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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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花费重金常年雇佣人员对刘伟进行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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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到北京截访是为了不给当地抹黑,不让地方政府出丑而做出的遮眼法,那在当地被监控居住、被限制出行那就是以权代法、肆意妄为、无法无天的专政术!如同刀俎上的鱼肉被地方专政政权肆意宰割,痞气十足、匪性满满还是一个依法执政、法治社会的人民政府吗?天赋人权、人权至上,难道一个上访人连最基本的人权、人身安全都不受保护了吗?就不受法律保护了吗?当地政府的残暴、凶残难道不受法律约束、惩治吗?这不都是地方敢F·B的根源吗?
多年来我经历了太多次的拦截、强抢、凌辱,地方政府不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纷争,反倒是不惜重金利用公款雇佣黑车、涉黑人员对我进行看守无非就是为了掩盖F·B败行。而地痞无赖涉黑人员也乐此不疲,各取所需,依仗着政府撑腰无视法律、无视人权,肆无忌惮的施暴、发淫威,基层的F·B成了他们挣钱工具,一切畸形由国家买单,是何等的扭曲、肮脏。如此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拖延,让一个小案越滚越多、越滚越大,演变成若干个大案,这就是地方的信访机制、信访理念,这就是地方的活生生体现。在当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兴化地方少数F·B官员无视法律、罔顾事实,滥用公权,肆意残害无辜百姓的恶劣行径令人不齿。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法治吏。希望国家信访局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努力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执行,严厉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彻查此案,严查兴化市信访局不作为,有法不依,有错不纠,至今为止没有撤销协议,违反巜信访工作条例》,在此我血泪控诉,恳请广大网友对我的非人遭遇给予声援,对F·B暴行给予最严厉的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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