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yy91 发表于 2024-8-22 15:47:53

广西北海市亚魁暮村土地涉嫌被侵占,村民集体权益亟待维护

(本文转载于“锌媒体”)所谓的华某公司拟租用做光伏发电项目的亚魁暮村海塘内海菜坑土地、海二堤土地、盐灶墩土地及附近私人水田土地等权属,是属于浪坡亚魁暮村九队、十队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于徐X河(又名:徐X庭:,花名:翻蛮)、徐X海(外号:刁得一)、徐X杰父子三人为首的家族横行霸道行为,涉嫌强行抢占及破坏村民集体所有土地和私有土地,不经土地权属村民的集体同意,随意处置土地收取利益,损害村民的利益。为了维护亚魁暮村集体的合法权益,请求有关职能部门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为民宗旨,深入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处理!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4%2F0820%2Fadc1e2dcj00siifcs0052d000tw00twm.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为使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全面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还亚魁暮村村民的清白、公正处理,特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土地权属收益的情况:(一)亚魁暮海塘土地情况1973年在全国号召开山围海造田的浪潮下,浪坡村委会一队至十队共10个生产队联合在亚魁暮村村边海滩涂围海造田,于1974年围好完工。随后将能做水田的土地全部分配给每个生产队,不能耕种的土地是石滩地和海菜坑的水塘土地210多亩(即:现海莱坑所谓的140.27亩的纠纷土地),1974年至1979年浪波村委管理抓天然鱼虾,1980年到1985年亚魁暮村管理:,徐X春为负责人。1986年海塘第三堤被海潮冲垮,亚魁暮村九队、十队要求其他8个生产队共同修复第三海堤,但那8个生产队拒绝,说他们在海塘已没有土地了,让九队、十队自己修复。亚魁暮村村民只好自己修复并一直管理使用,使用管理都是亚魁暮村九队、十队的村民。1987年至1996年亚魁暮村承包给本村人徐X坤(细虾),1997年徐X和、徐X强占使用到2023年(未办理承包手续及未支付任何费用),2022年徐X河三父子诱使徐X和、徐X阳出租给他们并签订协议,预付了租金30多万元。但亚魁暮村村民发现后强烈反对,他们的阴谋被发现后,又来个猴子偷心,出钱买通和挑唆十个生产队队长(一至八队队长每人1万元,九队、十队队长每人3万元另有20万元疏通收买其它村民),说海莱坑的土地属于十个生产队的,甚至涉嫌多次胁迫村委会支书徐X民盖公章,支书可能受徐X河后台施压,最后拿出公章放出桌面,由各生产队长自己盖章。其中1队至8队共8个生产队长各签了一份合同一式叁份.每个生产队签约140.27亩,8份合同变相成合计1122.16亩.海莱坑实际土地210多亩.欺骗华某公司说租有1129.15亩,并且隐瞒村民租赁了140.27亩。(2)一至八队,8个生产队在1986年已然选择放弃了也没有劳动付出,哪来的土地和权属呢?就算那八个生产队有部分权属,他们所签订的海菜坑土地所谓的8份协议也是不合法的,。因为,一至八队所签的土地合同,从没有和亚魁暮村民协商及召开过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同时需召开村委会全体会议作出决定记要,并进行公示由村民小组委员会统一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金由村民委员会根据历史围海、耕种管理、对换使用、劳动付出等事实,以及租赁情况合理分配。(3)同时徐X河三父子,不是亚魁暮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无权对所谓的(租金)土地收益进行处置(上述合同签订租金每年每亩800元),其擅自分配土地租金给徐X和徐X阳每亩每年共25年(140.27亩x25年x300元=1052025元),他哪来的特权呢?另每亩每年拿500元分配给全部浪坡村村民,并私下自行给一至八队的每个村民发了158元(25年的全部租金),徐X河哪来的权利?(4)亚魁暮村海莱坑集体土地从未与徐X河和所谓的华某光伏发电项目签订过任何合法合同(浪坡村村委会2022年9月10日曾作出证明),但徐X河多次抢占破坏亚魁暮村的集体土地,并辱骂村民是刁民、村霸,侵占华某集团重大项目的土地,阻挠破坏项目。徐X河还多次强行施工(派遣的打手爪牙少则十几人,多则百多人,为香山、石湖、廖屋等外村闲杂人员。其中,头目有:徐X敏(亚额十二)、徐X敏、徐X宜(亚婆三)、林X静、二十七(徐X河亲弟)等。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4%2F0820%2F4f942c4cj00siifcs001bd000uf00o0m.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二)盐灶墩土地30多亩集体土地没和徐X河出租,有户村民的地没出租给他,包括部分村民的水田未有租赁,但他也强行破坏和填大石小石,村民也是多次报警并报告给政府,但均无果。近期各地进行“五霸”整治活动,徐X河家族这种抢占破坏行为叫什么霸呢?以所谓的重大项目为由多次侵害亚魁暮村的集体利益,地方官员都不见做出任何处理结果。(三)海堤扩路占用亚魁暮村土地情况政府为推进华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扩建海堤路,客观地说,扩建海堤路大家有益村民赞成,但扩路需要占用亚魁暮村多少土地,从来没有进行沟通及协商,也没有给予补偿,此行为严重损害亚魁暮村村民的集体权利。徐X河三父子和华某集团内部前项目经理陆某合谋欺骗华某公司说已经租有8000亩土地(华某公司已被欺骗打款1200万土地租金给徐X河),实际合法手续所租赁的土地不到300亩。另一关X勇与其同流合污,扩建道路也是没有报建手续,叫徐X河强行施工,村民多次出来制止,现多名村民被以寻衅滋事等罪名被抓了,6位村民被关押合浦县看守所。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4%2F0820%2Fd36fb255j00siifcs002bd000u500kkm.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此新闻报料是实名举报出租不经浪坡村村民委员会及亚魁墓村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不进行公示,出租程序不合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八)项关于“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一)……(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的规定,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建议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同时召开村委会全体会议作出决定,并进行公示,由村民小组委托村民委员会统一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金由亚魁墓村自主分配。https://nimg.ws.126.net/?url=http%3A%2F%2Fdingyue.ws.126.net%2F2024%2F0820%2F316d4ed3j00siifcs005pd000u300u3m.jpg&thumbnail=660x2147483647&quality=80&type=jpg

综合上述,徐X河及所谓的华某光伏发电项目并没有上述土地合法使用权限(政府和派出所人员在现场让他们提供土地租赁合同时,他们也从来没有出示过任何合同),没有任何证明能证实他拥有土地使用权就擅自破坏及抢占使用属于违法行为。村民只是合法维护集体土地的合法权益制止破坏行为,反而被以寻衅滋事抓捕关押合法维护权益的村民,此举严重违背法律公平公正原则,存在为违法犯罪分子充当地方保护伞,保驾护航的嫌疑。请求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解救被迫害村民,立刻叫停他们的违法破坏行为,并对上述情况进行核查依法处理相关人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记者:刘畅 闻道兵报道)(本文转载于“锌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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