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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名曝光:海南儋州市白马井镇山花村土地F·B案真相报道!

  事情的经过是:涉案50亩土地位于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山花村委会山村,土地由山村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凝结着山村全体村民的心血。

  事因1996年以前,潘永强、许茂联夫妇看中该涉案土地,通过山花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李某的牵线引上关系,向白马井镇有关部门提出,欲租用该村集体土地作为其公司厂址用地,请求镇有关部门出面与山花村委会及山村村民小组的代表协调。

  在经镇有关部门审核双方拟定的租赁协议后,由符壮高村长代表山村村民小组与潘永强签订了承包合同,于1996年4月将村里的10亩荒地租给潘永强,租期10年,每年租金6000元,用于兴办工厂。2006年租期满后,潘永强又与山村村民小组续租到2012年。后因潘永强中风,从2013年开始由许茂联与山村村民小组再次协商续租并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将面积扩大至43.7亩,租赁期至2018年9月1日,租金为284050元。合同签订后,许茂联支付20万租金(目前还欠84050元租金),后因涉及债务纠纷,永茂公司停产至今。租赁合同到期后山村村民小组已在《法制时报》刊登“终止合同公告”。

  在催收余下的租金及讨论是否继续出租土地的过程中,于2018年2月份山村村民小组偶然得知,1998年涉案土地已经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登记在永茂公司名下,这让村民甚是不解。

  在山村村民小组讨回土地的过程中,山村村民才吃惊的发现,土地在不断地续租过程中,早已改变了所有权。在白马井镇山花村民委员会和有关人员的徇私舞弊的利益勾连直接参与下,土地被成功征收征用,并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这显然是一场策划许久有组织有预谋的诈骗农村集体土地案件。

  2018年3月14日,山村村民小组向中央十二巡视组反映问题,儋州市纪委监委在2018年4月成立专案组对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立案侦查。经调查组询问李学赞、许茂联口述,办理两本国有土地证是为了贷款200万注入鱼粉厂的投资资金,打算工厂盈利后就把这两本国有土地证注销,但是后来经营不景气被亏损了,国有土地证一直存在至今。调查结果后儋州市纪委监委作出儋纪委2018-027号文件的通报,对有诈骗嫌疑的有关人员做了相关的处理,但却只字未提如何处理违规违法征收土地的问题。

  2019年10月20日山村村民小组全体村民再次向海南省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儋州市纪委监委于2020年3月31日已处理结清此案,处理结果是与山村村民小组书面形式签订一份关于撤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协议书,并于2020年5月13日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动产注销登记公告(儋州市永茂实业有限公司)”,本来公示15个工作日后就可以撤销两本土地证,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永茂实业有限公司又起诉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撤销该不动产注销登记提出异议。

  以上所说全是事实,是个典型的土地F·B案,我们全体村民代表请求媒体关注,把土地还给村民!谢谢

  山村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代表电话:

  现任组长:符汉杰 17733179942

  原任组长:符国伯 18708909182)

  村民代表:符新华 13389882637

  附图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附图二(终止合同公告)

  

  附图三(山村全体村民签名按手印意见一致举报)

  

  附图四(村民在涉案土地维权)

  附图五(李学赞胆大妄为的制造虚假申请材料)

  附图六(羊明柳、郑启标、张乾造胡作非为的串通配合审批)

  附图七(李学赞向儋州市纪委监委写检讨材料)

  附图八(公开透明注销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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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21-12-1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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