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蔡俊,(电话:13416362538)。我是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东巩镇口泉村二组聂湾大屋场村民,我的房子在2012年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中村单位人员村书记蔡维俊没跟我签任何协议及手续,测量房屋面积也没通知我,强制取得我土地所有权,导致测量房屋面积也没公示告知,没给一分钱任何补偿,也没安置,2013年村书记蔡维俊买个60多万挖机,没给我打任何招呼开上挖机直接把我房子推掉了。蔡维俊2017年已撤职。2015年在东巩镇镇单位张明武主任调查时,才得知在核对房屋面积补偿时村书记蔡维俊卑鄙手段,欺上瞒下,刻了我章子,签了我的字,盖了我的章子,也没通知我,致使房屋面积不清,至今没房住,租房住到现在。由全口泉村老百姓作证。本人反映多次未果,2016年8月在南漳县国土资源局城乡建设增城挂钩办公室李传祥主任,开车等我把出租房退掉,帮我把东西及行礼搬上车带回老家口泉,亲自给我划了一块建房用地,因建房用地占用了农户菜地,故建不成,使我继续租房住。在2018年10月东巩镇镇单位领导镇长都正贵,领导张明武及口泉村领导现任村书记代宗保,核实了我反映的情况属实。2018年10月镇政府领导及村书记解决我旧房面积核实并补上,落实80元每平旧房补偿一共15000元。和支付了占用农户菜地补偿,给我划了一块正式建房用地,2019年我已回家建好房屋地基。砖,水泥,石头,砂子等建房工价在2012年成几倍翻涨,使我建不起2019年高价房,要求镇单位给予我过渡安置租房补偿及物价倍增补偿。2018年在镇领导都正贵及口泉村领导代宗保解决我建房用地同时,我提出2012年至今租房补偿费用,镇领导说之前是村领导做的不对,现已撤职,导致你没房住,没地建房,这个租房补偿费用村里是该给你,但村里目前困难,叫我体谅村里。那么谁体谅我呢,划了地让我先建有困难再说。在2019年向政府反映多次物价材料成倍上涨,建不起高价房,给予租房及物价补偿,让我建得起房,有房位,不再租房。东巩镇单位说老百姓建不起房,房子拆了,租房住与政府无关。所以希望上级部门能够督促地方单位人员根据现在的物价倍增来进行补偿和期间的过渡安置租房补偿,时隔6年划一块正式建房用地,让我建高价房,地方单位应当承担责任,解决我住房问题。
|
|
|
|
|
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21-6-23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