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河南南阳市白河镇刘付强一案被逼供,诱供,捏造事实,更改口供
我是刘付强的母亲杨胜利,电话15737570489,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举报信,我举报南阳市宛城区白河镇刑事侦查大队,他们严刑逼供,捏造事实,更改口供,诱供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办案程序如下)。
在2020年4月27号中午11时,在南阳市宛城区姜营社区附近,当事人刘付强开车去妹妹家拐弯时与横穿马路的陈刚相撞,当天太阳光很强,当事人刘付强高度近视加散光还带墨镜,没有看到人撞到人后刘付强立即停车,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报警, -直等到交警、公安过来,他们一看是深圳车号,因为撞到的人是姜营办事处拆迁办主任,第-时间公安就按故意杀人定罪,还说谋杀,就把刘付强带走,刘付强在交警队说他去深圳15年左右疫情期间回来找朋友玩耍,现在去妹妹家是很意外的交通事故,二次公安审问刘付强还如实回答是交通事故,后来民警把刘付强带到野地的铁房子内,三天三夜不让吃、不让睡,天气特别冷,连翻审问,刑警队的公安看刘付强受不了了,就诱供说陈刚没事死不了,你承认是故意没钱赔,顶多三年,要不然通有你受的罪,刘付强想家里也没钱,三年就三年吧!
他就按公安意思说并且公安还编造好多,刘付强精神已经崩溃,就也签字了,刘付强签字后是4月30日凌晨3点。
公安又把刘付强的妹妹与4月27号下午3点左右在家被公安带走,还让刘付强妹妹穿犯人衣服,坐在铁椅子内审问,同学王剑飞,朋友陈俊三人多次叫到派出所审问,刘付强与4月30日承认后,刘付强妹妹、王剑飞、陈俊三人与4月27、28、 29、 30号以前口供全部改在5月2日以后,把他们喊去后没有问话,只改时间,还是以前的口供,来达到他们的目的。
公安把刘付强带到野地铁房子后说是隔离观察点,但在公安的监控,没有穿防护服、在公安的笔录中,刘付强同-个时间出现在不同两个地点,他们所办的一切全部都是诬陷,编造,因为公安已经查明刘付强在深圳,工作从来没有见过陈刚,硬按故意杀人定罪,因为当时案发时没有监控,就可以给陈刚办成烈士,好叫国家给他养老人和小孩,他的烈士证,早就在申请了,你们可以调查。
综上这些都为事实,刘付强开车撞到人我们愿意赔偿,倾家荡产也行,陈刚家让刘付强抵命,还要500万, 还让杨胜利判无期说是杨胜利指示,这陈刚家人在起诉书中要求全部属实,他们这么大口气,他们背2保护伞是谁?公安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刘付强认识陈刚,并且刘付强和陈刚无怨无仇,他们以种种猜测理由定刘付强的罪,他们违反了公安机关的工作纪律徇私枉法不给老百姓活路,-审、二审都判刘付强死刑,立即执行,更让我们不解的是-审判决法官说不是他的意思,我们上诉后,把所有的在案宗里边最真实的实事证据,还有许多违法办案证据提了那么多,二审法官也没有任何解释,又按-审判决来定,请问还要二审法院干什么,是摆设还最走过场,对老百姓的生命知至不管,这是啥意思,有啥难言之隐。
当时开庭时二审法官在法庭上也做出了许多的公安违法办案指疑,还说公安违法办案要-查到底, 通通追究刑事责任,这话难道做为一个法官,在法庭之上还说戏言吗?为啥我们那么多的真实证据一点没有证实, 又按一审判决啥意思,请上级领导彻查本案,本案有天大的玄机在其中,我们请上级重视,给予公平处理???
本文转自微博:https://weibo.com/ttarticle/x/m/ ... 63841?_wb_client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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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21-7-16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