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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曝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不给扣减安置用地就不上报审批,诚信何在

  “不给扣减安置用地就不上报审批“——政府诚信在哪里?我们是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睦州垟村2008年城市学院征地户,共一百多户,根据温州市政府“温政土征字是〔2008〕57″号征地批复文件被征地336亩,明确给我们村集体落实三产安置用地指标15.1306亩(每亩30平方米),当时这批指标已经全部分发到我们征地户。2017年在我们征地户的强烈要下,茶山街道才同意启动三产安置房建设。但当时安置方案是计算安置面积时以1.5容积率计算,实际落实时准备以2.2容积率的等额面积落实,这样的方案如果实施就是让我们的三产返回用地面积被减少了三分之一。发现问题后我们征地户强烈反对,我们要求按15.1306用地面积落实三产建设用地,但瓯海区政府不承认我们的合法用地权益,下发了“温瓯政发〔2008〕130”号文件,认为我们的三产用地指标仅仅是一个台账指标,不可以等额批地。并以“现在土地资源紧张,政府提倡节约、集约用地”等理由,要求我们减少安置用地面积。2003年的《温州市市区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69文件)第三十二条规定:“本办法由温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我们要求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于“15.1306亩三产用地指标可以批多少安置用地作出解释”,该局给我们的答复函明确指出“15.1306亩用地指标按15.1306亩落实地块,并根据实际建设规模结算出让金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的诉求是完全符合政策的,但瓯海区政府、茶山街道就是不给上报审批。我们多次向温州市、浙江省反映这个事情,但都被推来推去。期间茶山街道还采取对征地户汽车偷装***、屋前屋后装监控、拆房屋、断水断电、拘留等各种手段,阻止农民上访。我们到了国家信访局反映,茶山街道却以“2017年已经启动安置房建设,希望征地户抓紧到村里认套型”进行答复。2017年的方案明明是要扣减我们的三分之一的安置用地,我们就是这个原因才不同意上访,但茶山街道却以这样的理由进行答复,可见他们对征地户的法权益就是要明目张胆的扣减。茶山街道城建副主任陈某某还多次在公开场合说:“你们15亩地是有的,但我们不给(上报审批)你们有什么办法?”不给扣减三产安置用地就不上报审批,那政府的诚信在哪里?我们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吗?希望广大有识之士给我们欲哭无泪的征地农民出出主意!也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睦州垟村褚品义(13957755812)、黄式华等百户征地户

  

  

  

  文章转自微博:https://m.q.qq.com/a/s/abd02f9fa4f11525ac2cb7a079db8b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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