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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夫维权32年

  我叫郝家灵(玲),男,现年66岁,汉族,电话:18736225669,住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白楼镇大郝行政村第一村民组。1987年我与大郝第一届村委会协商,经营了村里所有靠106国道的一片废坑塘,签订了《坑地使用文约》。88-89年平垫,90年初盖了三间门面房,同年白楼乡部门搬迁白楼乡林业工作站到此地,称我使用的土地为“国荒”地,强行拆除了我的三间门面房,建立了林业站,从此迫使我走向民告官的艰辛之路,经18年诉讼,我收到法律文书19份,终于打赢了地权和赔偿官司,即(2008)项行初字第019《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行政赔偿判决书》和(2008)周行终字第90号《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即后进入执行程序……,至今白楼乡政府也没履行完《行政赔偿判决书》的给付内容。后来,由于我没有把跟乡政府拼命打官司要回来的洼坑地租赁给村主任郝道杰,因此又得罪了郝道杰这个“土皇帝”。我在按照《行政赔偿判决书》重建门面房时,遭到郝道杰带领的20多人的围欧,我挨打后打110报警(有《报警记录单》为证),白楼派出所来人也没有处理,我在被逼无奈之下,背着家人,把与乡政府打官司要回来的洼坑地让给了“村里”一大部分。之后我家又与大郝村委会合同侵权,郝家波、郝杰侵权,谷红振侵权进行了多年的诉论,最终我家再次打赢官司,即(2017)豫1626民初1764号《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豫1626民初699号《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2019)豫1626执异9号《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均发生法律效力,郝杰、郝家波侵权案执行完毕,谷红振侵权案也于2021年初执行完毕,唯有郝道杰侵权法律文书中没有显示法院不予执行,因此我还要起诉村霸郝道杰侵权。时至今日我家的维权路已经32年,共收到法律文书46份,其间《大河报》、《公民与法杂志》等媒体均作过报道。在历史的长河中,32年是多么的短暂;在短暂的人生中,32年又是多么的漫长。为了讨回公道,我和家人付出了极其沉重的代价,我和妻子都落下了终身残疾(有残疾证为凭)……。1、因为与乡林业站打官司,99年9月10日(教师节)上午9点10分,我在从淮阳县法院要回原件材料的路上,离我村有一里远时,遭歹徒行凶抢劫,抢走了我从法院要回的全部原件材料,歹徒用匕首刺断了我的左臂挠动脉,经淮阳县卫校附属医院、县人民医院、周口地区人民医院、河南医科大学一附院几家医院的几次治疗,仍使我落下终生残疾,从此丧失了部分劳动能力;2、因为治伤残,99年底我出卖了自己经营地上的杨树,白楼派出所和县林业派出所,把我抓进监狱一个多月。其间向检察院报捕几次,释放我出监狱时,又给办理了监视居住,至今未撤销。3、我父亲郝祥敬,1948年淮阳“拉锯”时参加革命,是60多年党龄的老干部,大郝村有一个吃低保的也应该是他,可我大郝村的老干部、老党员都吃了低保,因为我没有把打官司要回来土地租给郝道杰,郝道杰就是不让我父亲吃低保,我父亲因此生气走失至今下落不明;4、“土皇帝”郝道杰什么手续都没有,强占我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我和妻子前去阻止,我首先遭到郝道杰的谩骂,我妻子赵起凤遭到郝道杰之父郝家兴撕打致轻微伤(有《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书》为证)白楼派出所至今也没有处理。为了讨回说法,我妻子和我父亲都遭到派出所的多次传唤,我多次投诉无果,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我家的维权路,如下诗写照:七律:《我的长长征》:为讨公道三二年,世间难辛尽偿过。横眉冷对千夫指,逆境自强向“天”歌。说法之路八万里,屈见官法一千多。法律文书天下一,阳光法制得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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