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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龚由树,电话18101055619,重庆梁平县和林镇茂林村3组,反应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不负责,草菅人命,导致我丈夫身亡!

  丈夫于21年8月21号7点左右因脑动脉瘤住进了重庆市梁平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之后昏迷至下午4点左右清醒过来,当时医生要求我写上,我同意,不转院,可是22号一早是应该签手术同意书,可医院一下子要我们转院,我们商量叫他们给我们联系一下,可他们也不联系,也不同意手术,坚持有一天了,也就是下午三点左右吧,我们实在耗不起了,不知是谁打了投诉电话,他们才勉强鉴了手术书。23号早上手术,手术很成攻,后期康复也挺好,8月30日自己可以吃午饭和晚饭。31号还吃了早餐和午饭,一切都好,可就是31号,医生告诉我,病人虽要换引流管,我答应了,可是他们没换,是直接给拔掉的,导致脑内严重积水,引发感染,引发肺部感染,9月1日,病情急聚加重,这时医生诱导我们,叫我们出院,我们在9月3号,经不起他们拆腾,出院了,可出院没有十分钟人就死了,现在人没尸检,没死亡原因,医生不认,最后法院送去鉴定,鉴定中心接了,看了资料,要求做死亡原因推断,可医院方不愿,所以鉴定机构也不敢鉴定,现资料巳经退回,我们多次反应无果,如此无良无德医院,草菅人命,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给我们合理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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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0 个关于本帖的回复 最后回复于 2022-2-1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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