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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纪检委办案竟也如此不堪,吏治F·B何其任重道远!

  家住榆林市定边县财苑小区的王红芳女士(电话13892203998)三年来遭遇了一段极其不堪的过往,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薛海鸥、高伟夫妇及其家人算计、压榨、折磨得身心具惫、遍体鳞伤、钱财散尽,而他们的罪恶、贪婪却未受到应有的惩罚,法律的天平再一次被人为的向恶人所倾斜,榆林市纪委(薛海鸥、高伟专案调查组,负责人姜玉榕等)在其中充当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丧失纪检监察机关应有的责任与担当,败坏风纪、滋长F·B,可以成为中国纪检监察史上少有的耻辱史!

  一、薛海鸥、高伟违纪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不被追刑责,逍遥法外,王女士深受其害!

  1、薛海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钱财犯罪事实:2016年王红芳女士因他人拖欠欠款,王女士向定边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胜诉执行,在执行阶段被告的房产阶段,因定边县法院执行法官存在消极执行、不公正调解、执行不落实等情况使得案件长时间搁置。后经王女士提出异议,经榆林市中院裁定将案件执行交付给靖边县人民法院执行。正当在王女士为此案焦急时。王女士了解到和薛海鸥(时任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主席)父母与王女士住在同一小区,便与薛海鸥联系上并说明了来意。薛海鸥了解案件情况后信誓旦旦称其有能力且有关系让此案顺利及早办理,之后其又提出条件是要报酬及要求王女士到西安市她租赁的两套房子内无偿伺候其父母及儿子六年,期间所有花销都由检举人解决。因该案件一直积压、有阻力、有损失,致使检举人身心疲惫,力不从心,就将薛海鸥视为救命稻草,一切希望寄予到其身上,多次在其指示下给其送去现金26万元(有清单为证),给其买烟酒5万元,超市卡、衣服、化妆品、按摩费、给薛海鸥父母的生日礼金,住院礼金,压岁钱,孩子的零化钱及买家俱、盒马、唯品会和淘宝上给购买的各种生活用品等等更是家常便饭。薛海鸥见王女士忠实好骗更是从开始的提醒、暗示直接演变成张口索要,拉王女士逛商场买下衣服让王女士付款、去药店买药让王女士付款、理发包年办卡让王女士付款、薛海鸥及其父母住院叫王女士过去伺候并索要重金,外出旅游直接要求“捐助”、物业费单据直接想叫控告人“报销”...,生活的点点滴滴只要能想到、能有可乘之机都肆无忌惮的进行索要,把王女士钱包视作了自动取款机随时提取。加之两年来在她家买肉、买菜、水果等等日用开销支出足足20余万元。每月的工资及养老金全部用于她家,甚至在不够的情况下不惜透支银行卡(清单)、唯品花、花呗,落得个债务累累、倾家荡产地步。日常生活中更是侍候她一家老小、当牛做马,而案件却丝毫没有一丁点的进展。王女士常年饱受经济上、身体上、精神上的折磨。对于薛海鸥而言除了贪婪、冷漠和毫无人性的自私外就是想方设法的索取压榨,更甚至在王女士实在拿不出钱给薛海鸥时,薛海鸥得知被执行账面上有25万元可执行回款,便让其母亲刘锦兰借钱给王女士,再让王女士把钱先给薛海鸥,由薛海鸥拿给涉案法官(事后得知薛海鸥巧立名目所说的给一些涉案法官打点钱款都是骗局,实际上没有给过任何人)可谓无所不用及。每次拿完钱就翻脸,对案件执行不管不顾。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女士看清了薛海鸥的本来面目,也看清了其利用职务之便的伪装,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目的就是骗取王女士信任、钱财与奴婢般的付出,彻头彻尾的诈骗。当王女士检举揭发、揭露真相向纪委监察反映薛海鸥诈骗钱财、索要财物违法犯罪事实时,遭到了其家人疯狂的威胁恐吓报复,王女士分明就是跳进了伪装下的贼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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