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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国务院督办下的昭阳区龙泉官坝非法流转征用耕地

  ??昭阳区龙泉街道办官坝领导无视国家法律法规,非法批准68000元每亩流转征用官坝社区300多亩耕地。

  未经法定程序擅自将官坝13组60多亩基本农田,划成房屋地基500元一平方米出售,建设62户别墅。

  其余被建成铁皮大棚与用石头水泥硬化成型材市场、扶贫车间、停车场后。按每月8元—27元不等的价格每平方米出租,造成永久性破坏。

  官坝主任周兆斌在龙泉长利社区12组非法建房占用0.32亩与院坝1.2亩,土管部门调查属基本农田,称是昭阳区龙泉办与综合执法局领导口头同意。

  为侵占昭通市昭阳区利源物资租赁经营部13年经营场地出售获利,煽动50多闲杂人员逼搬,动用土地主管部门一法两用,一边按土地管理法与城乡规划法行政执法,要求将场地恢复土地原貌,叫20余人雇佣机械打砸破坏小微企业财产,一边帮助侵占该经营场地流转出售,明知故犯从事非农建设,并说李德力不是本地村民,无国家政策支持与法律保护。

  在群众的强烈反映下,昭阳区龙泉办并以村民一事一议、发展集体经济,提升人居环境为由,推卸责任,弄虚作假进行敷衍,以此逃避国家制裁。

  在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的督办下,昭阳区自然资源局才对官坝安置点立案调查,2022年10月28日给予作出‘昭区自然资罚{2022}7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9条,决定对昭阳区龙泉办作出处罚,并将该案提交昭阳区人民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024年1月3日在国家信访局督办下

  一、昭阳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25日作出《昭区自然资复字【2024】9号》经查:昭阳区龙泉街道官坝社区流转土地约300多亩(主要为:官坝安置点、官坝型材市场、扶贫车间、停车场)。反映官坝流转1000多亩耕地不实,相关查处工作正在推进。

  二、昭阳区龙泉办事处2024年1月30日作出《昭龙政复字【2024】10号》,严重违反国家法规、践踏人民正当权益,不予对毁坏的耕地进行恢复,未按刑法制裁犯罪行为人,未赔偿执法双标造成的小微企业损失。

  三、部分党员干部还以自身权力调动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自然资源、信访部门,以缠访、闹访、给政府施压为由,打击迫害反映群众。

  为此,请中央国务院按土地管理法第74、76、77、78、79、82条与刑法第275条293条342条与410条规定,履行国家法定职责,依法对昭阳区龙泉办涉案土地依法恢复原貌,将犯罪行为人追刑问责,赔偿双标执法造成的小微企业损失,完善相关执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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