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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风水梁镇三眼井村的村民代表麻喜和王有才,现通过网络实名举报我村1万多亩集体土地被原村支书胡杉(又名胡永三)据为己有一事。

  我们保证本文反映内容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1997年10月份的一个晚上,胡杉携一村民带着约十几斤羊肉、一条烟、几瓶酒,乘时任三眼井村委会包社干部张树林去本村沙蒿塔社组织召开征收农业税会议之机,在村民刘永清家设宴请客,当时胡杉提出自己要改造沙蒿塔社河湾地:首先引洪澄地、打井上电、平整土地150亩,机井水电配套齐全后再引进项目进村。同时要求到场的村民,如果同意就签字。当时大多数人不同意,胡杉见状立马承诺:我不放牧、不种地,让大家签字图的就是招商引资,以改造河湾地。

  当时村民一听招商引资,自然认为这是一个为民造福大好事呀!于是就在胡杉事先准备好的“同意改造河湾地”的纸张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同时提出了以下条件:

  胡杉改造河湾地养鸵鸟,必须给沙蒿塔社打3眼机井、平整150亩水地(包括引洪澄地),待水电齐全后方可招商引资项目进村,否则签字无效。

  如果在两年内没有完成打井上电、平整土地等配套项目,胡杉的所谓养殖引资项目无效,合同终止。

  谁曾想,几年过后,胡杉在当年答应下的引洪澄地、打井上电、平整土地等所有承诺无一兑现。如此诡异现象人们觉得蹊跷可疑,因此,村民刘永清曾多次向胡杉讨要当年村民为其签下的字据,但胡杉心怀鬼胎,拒不给还,谎称村民签字表早就没有了……

  令人不齿的是,胡杉欺上瞒下,暗箱操作,竟然偷偷拿出当年(1997年)自己诱骗沙蒿塔改造河湾地时的村民签字(仅有9人签字),就将村集体1.0070万亩土地变更在了自己名下,还拿上了达旗原国土资源局(现为自然资源局)为其发放的“五荒地使用证书”。

  多年来,三眼井村的村民一直被蒙在鼓里,在2020、2021年达旗纪委查处三眼井村违规套取国家林业补贴款时,才无意中发现:柳沟社白草壕1818亩公益林也在胡杉名下的1.0070万亩所谓的“五荒地”之内。这时村民们才意识到,村集体那1.0070万亩土地早已另有其主姓了胡,成了胡杉的私有土地。

  说来令人费解,听来难以置信!胡杉名下的这1.0070万亩土地中有荒地、有耕地、有林地,其中有村民早年栽种的沙柳和杨树约四五千亩,在1998年二轮土地承包中村民均有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奇怪的是,在全村没有一个人知道,也没有一个人为此签过字,村委会更没有为此盖过公章的情况下,如此大宗土地怎么竟然就变成了胡杉个人的呢?

  2021年,就此事我村部分村民一直向风水梁镇政府、达旗纪委、信访局;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上访求助,想要要回属于村集体的土地,但屡遭推诿、搪塞甚至威胁、恐吓,导致该事件久拖不决,至今无果。请问:

  作为曾经担任过三眼井村党支部书记的胡杉为何如此大胆地将村集体土地占为己有?有何靠山?为何我行我素,拒不归还?

  胡杉据为己有的1.0070万亩土地是旗原国土资源局哪个部室哪个人给办的“无荒地使用证书”?三眼井村委会及村民是否同意?有无同意胡杉承包村集体五荒地的相关凭证?

  为何村集体土地被人侵占无人管?为何当地村民屡屡上访均无结果?

  最后,我们全体村民希望上级部门关注此事,能够派出调查组尽快查证事实,为村民讨回被非法占有的1万多亩村集体土地,并追究违法乱纪人员的法律责任。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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